ELV測試介紹
ELV即End-of-Life Vehicle,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它的全稱是《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
ELV為歐盟委員會和歐洲議會為保護環境,減少車輛報廢產生的廢棄物,制定的報廢車輛回收指令。回收指令確定了歐盟報廢汽車“再使用與再利用”和“再使用與回收利用”的兩個階段及回收利用率目標,并明確說明了回收利用率的限值及禁止或限制使用的重金屬。各成員國紛紛制訂了強制性法規落實該指令的要求。從2007年1月1日起,歐盟各成員國政府已全面執行報廢車輛回收指令。要求自2008年起,我國汽車生產或銷售企業要開始進行汽車產品的可回收利用率登記備案工作,為實施階段目標進行技術準備。2010年起,我國汽車企業或進口汽車總代理商要負責回收處理其銷售汽車產品及包裝物品。汽車在設計生產時禁用有毒物質和破壞環境的材料,減少并停止使用不能再生利用的材料和不利于汽車環保的材料,限制使用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PBB)、多溴聯苯醚(PBDE)等有害物質。
法規要求
在所有的汽車部件和材料中對有害物質的含量及使用進行限制
· 在車輛的設計過程減少有害物質的使用
· 2003年7月1日后,投放市場的車輛中確保不含Hg、Cd、Pb、Cr(VI),組分(豁免條例中規定的除外)在所有部件和材料中禁用組分的限量
· 鎘 (Cd)≤100ppm(0.01%)
· 汞 (Hg)≤1000ppm(0.1%)
· 鉛 (Pb)≤1000ppm(0.1%)
· 六價鉻 (CrVI)≤1000ppm(0.1%)
· PBB多溴聯苯≤1000ppm(0.1%)
· PBDE多溴聯苯醚≤1000ppm(0.1%)